全球大型開發銀行在各國簽署巴黎氣候協定後的隔年,仍拿納稅人的錢放貸了數十億美元給新的化石燃料開發案,環保人士對此表達不滿,要求這些銀行停止為煤、石油和天然氣產業提供貸款。最新研究也透露,一些提供給煤和油氣開採的納稅人血汗錢被歸類為「氣候」貸款。根據環保團體國際石油變革組織(OCI)的數據,六大國際開發銀行2016年間提供給化石燃料開發案的資金,至少有50億美元(約台幣1532.85億元)。OCI估計,探勘新石油和天然氣蘊藏的資金,增加超過一倍至21億美元。至於潔淨能源的資金,也增加逾三分之一到114億美元。另一份由第三代環保主義組織(E3G)提出的報告顯示,世界銀行和歐洲復興開發銀行(EBRD)近年提供給化石燃料的資金,與對氣候友善的能源開發案相去不遠。OCI人員杜卡斯說:「雖已簽署巴黎氣候協定,在氣候問題上義正辭嚴的多邊開發銀行,仍舊提供數十億美元資金給石油、天然氣和煤的開發案。他們用的是相對珍稀的公共資源,這些是若想達成巴黎協定目標就必須儘可能策略運用的資源。如果他們真的想協助人們脫貧,納稅人資助的銀行就不能再放款破壞氣候。」美聯社 分享 faceboo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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